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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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单位,集团公司: 《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附件: (长府〔2022〕17号)20220607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长党政办函〔2022〕11号)20220607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表格下载: 关于印发《长安镇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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