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0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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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6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长安莞尔餐饮店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9月26日) (一)东莞市长安莞尔餐饮店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9月26日),噻虫胺的实测值为0.39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没有发现该抽检批次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9月26日)在售。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不合格的姜(购进日期:2022年9月26日)3kg,已全部用于抽检。 (三)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3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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