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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2025年3月“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民生微心愿”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02 11:33  信息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现将2025年3月“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民生微心愿”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项目

 序号

申报人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

  帮扶类别

  受助人主要情况

  实施时间

  实施方式

  救助金额

1

范*辉

130***********0018

医疗救助

     申请人户籍东莞长安,男,35岁。申请人与妻子、儿子一起居住在长安镇霄边社区,每月房租加水电费约970元,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于2021年确诊肝硬化晚期,近一年住院医疗、门诊自付总费用为99073.29元,莞家福赔付26441.34元。申请人儿子,8岁,在莞就读,生活费约549元/月。申请人因病无外出工作,家庭只有妻子一人在东莞时光电子科技从事文职工作,收入约4500元/月。家庭可分配年收入为54000元,人均月收入为1500元。家庭因病致贫,家庭经济情况难以负担高昂的医疗支出费用,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2025.3.4

莞家速递

6300元

2

蔡*霞

441***********3368

 医疗救助

     申请人户籍东莞长安,女,43岁,属东莞市长安镇低保家庭,离异,目前与16岁精神二级残疾女儿借住在长安镇霄边南社坊,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于2019年确诊卵巢癌,持续需要住院治疗,近一年治疗费用经社保结算后个人自付为21398.89元。申请人因病无外出工作,每月仅靠社区分红以及低保金生活。社区分红1600元/月,低保金1260元/月,家庭可分配年收入为19200 元,人均月收入约为800元。

2025.3.4

莞家速递

6300元

3

罗*

430***********8012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湖南省邵东市,男,39岁,来莞2年多,暂无固定工作,目前因痛风严重,无钱就医,生活陷入困境。

2025.3.4

莞家速递

530.88元

4

范*俊

522***********2014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贵州省大方县,男,57岁,因妻子摔伤,需卧床在家,无工作,无收入,申请人在超市当保安,月收入为3500元,家庭全年可支配年收入为42000元,家庭收入低,支出大,生活会陷入困境。

2025.3.11

莞家速递

1000元

5

向*桥

512***********1179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四川省岳池县,男,51岁,与两个孩子居住在厦边社区,每月房租加水电费约600元,居住环境简陋。申请人于2024年12月2日因摔倒昏迷在长安医院住院治疗,花费6967.77元。现还需治疗休养,2025年2月26日到长安医院门诊治疗,花费407.09元。申请人大儿子,17岁,小儿子,16岁,均因家庭困难原因休学在家。申请人在广东田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环卫工工作,月收入约3000元。家庭年度可分配年收入为36000元,人均月收入约1000元。现申请人因在家休养,无法外出工作,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2025.3.11

莞家速递

2000元

6

秦*成

441***********3355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东莞长安,男,47岁,离异,与父母一家三口居住在厦边社区,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患有腹股沟斜疝、肝硬化、脐疝疾病,近一年在东莞康华医院住院治疗,经社保报销后个人自费31258.81元。现还需持续治疗。服用非处方药物每月约2000元。申请人与前妻育有一儿一女,放弃抚养权,每月给予前妻赡养费1000元。申请人父母,77岁,均退休在家,平时打理出租屋,每月租金收入4000元。申请人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月收入2600元。家庭3人有集体分红833元/人。家庭年度可分配年收入为109188元,人均月收入3033元。因需持续服用高昂的非处方药物,家庭生活困难。

2025.3.11

莞家速递

2000元

7

张*伟

412***********7015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河南省平舆县,男,45岁,申请人与孙子一起居住在长安镇厦边社区,每月房租加水电费约500元,居住环境一般。申请人儿子,15岁,于2024年与同学生下小孩后离家出走。申请人一人照顾1岁的孙子,每月奶粉支出2280元。申请人因外出工作,需将孙子全托到幼儿园,每月支出约1700元。申请人在李易电子厂从事临工工作,月收入约1000元。家庭可分配年收入为12000元,人均月收入为500元。家庭支出大,收入低,生活陷入困境。

2025.3.11

莞家速递

2000元

8

姜*莹

420***********2527

 临时生活救助

     申请人户籍湖北襄阳人,女,38岁,离异。申请人独自居住在咸西社区,每月房租加水电费、通讯费约500元,居住环境简陋。申请人患有抑郁症多年,经常需要服用药物及治疗,2025年治疗共花费10455.11元。每月生活费约1000元。申请人父母身体不好,收入低,无法为申请人提供相关帮扶。申请人在长安怡安幼儿园工作,月收入2500元。家庭年度可分配年收入为30000元,人均月收入2500元。申请人因患病治疗费用高,收入低,生活困难。

2025.3.11

莞家速递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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