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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批前公示(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
 发布时间: 2024-05-14 11:21  信息来源: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大小: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申请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东莞市长安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4年1月4日

  增设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3日(方案公示)-2024年4月26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    申请人: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业主代表周耕宇,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15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周耕宇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6217 9960 2006 **** 131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莲花新村D区莲花苑9栋楼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长安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东莞市长安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法规技术组办公室)    

  3.邮编:523847

  4.长安镇电梯办咨询电话:0769-82381717

  七、相关说明

  1.有限反馈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9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限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资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附件:

1(公示版)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莲花苑9栋).pdf

2(公示版)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莲花苑9栋).pdf

3竣工验收报告(莲花苑9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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