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东莞市委巡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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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长安镇工作组于2017年12月6日起代表市委对长安镇党委开展巡察监督,为期一个月。巡察组将对长安镇党委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清风行”活动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巡察期间特设立信访电话和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情况。 信访电话:0769-85078013(上班时间接听) 信箱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中路政府大楼629室 东莞市委巡察长安镇工作组 2017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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