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营造安全通勤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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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长安交警大队在长安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 驾驶电动自行车是短距离出行的便捷通勤方式之一。然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各种违法行为已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对此,长安交警定期定点在我镇各重点路段设置警力,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记者 莫建坤:我现在来到了太安路与横增路的路口处,我现在所站的这个地方是一条机动车道。可以看到在我身后,长安交警正在对在机动车道上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长安交警大队民警:你这个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是很危险的,你跟汽车跑在一起很不安全的。现在要对你作出处罚,罚款20元。 在整治行动现场,长安交警正对来往的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方式,先宣传、后劝导、再执法,依法查处占用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长安交警大队勤务中队副中队长 陈达强: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第二是没有走非机动车道,第三是闯红灯,第四是逆行。这四种违法行为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多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我们主要整治电动(自行)车这四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针对各重点路口、路段,长安交警加大执法力量部署,劝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提高守法率和头盔佩戴率。 下来长安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电动车专项行动,联合巡警、派出所等各警种,强化路面监管,在营运电动自行车集中、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路段区域,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对电动自行车逆行、不佩戴头盔、乱闯红灯、不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人进行严肃处理,营造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高压严管态势,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事故。 (记者 /莫建坤、 蔡广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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