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 原产地规则实务|实用指南(十五)—RCEP原产地标准的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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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4: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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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标准是RCEP原产地规则的核心,用于衡量和确认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是出口货物享受协定关税优惠的必要条件。在RCEP原产地证书中,原产地标准栏目为第10栏(Origin Conferring Criterion),需使用特定字母或符号填写,分别为WO、PE、CTC、RVC、CR、ACU、DMI。 原产地标准五大填写类型(含代码及示例) 原产地标准填写规范 WO、PE、CTC、RVC、CR 均为核心原产地标准,填报时必须选择其中一项填写,每个核心标准都能单独用。ACU和DMI是补充规则,如果使用了这两类规则,必须与货物所对应的核心原产地标准搭配填报,不得单独使用。填报过程中,需严格遵循各类标准的适用条件,避免出现“WO ACU”等无效组合,确保原产地证书填写的规范性与准确性,为货物享受RCEP关税优惠提供保障。 原产地标准代码组合情况 本信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并整理,仅作学习之用,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最新政策及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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