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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 原产地规则实务|案例分享(七)—想获得RCEP原产资格,先看是否属“微小加工”!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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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框架下什么是“微小加工”?

可对照以下11种情形来判断:

(一)为确保货物在运输或储存期间保持良好状态而进行的保存操作;

(二)为运输或销售而对货物进行的包装或展示;

(三)简单加工,包括过滤、筛选、挑选、分类、磨锐、切割、纵切、研磨、弯曲、卷取或开卷(“简单”用来描述既不需要专门的技能,也不需要专门生产或装配机械、仪器或装备的行为);

(四)在货物或其包装上粘贴或印刷标记、标签、标识或其他类似的用于区别的标志;

(五)仅用水或其他物质稀释,未实质改变货物的特性;

(六)将产品拆分成零件;

(七)屠宰动物(在本条中,“屠宰”指仅杀死动物);

(八)简单的涂漆和抛光操作;

(九)简单的去皮、去核或去壳;

(十)同种类或不同种类货物的简单混合;

(十一)第(一)项至第(十)项所述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操作的任意组合。

看两个企业案例,更直观理解怎么用规则:

案例1:

中国某企业出口香水(HS编码330300),原材料为法国原产的散装香水(HS编码330300),经过灌装、贴标签、装盒、装箱工序后出口越南。成品FOB价格为150元/盒,每盒香水由80元法国原产的散装香水和20元中国原产的香水瓶而成。

该批香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法国和中国的原产材料。法国为非RCEP成员国,法国原产的香水属于非原产材料。香水在RCEP《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的原产地标准为“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

判定思路:该批香水的加工工序为灌装、贴标签、装盒、装箱,加工工序均列入“微小加工和处理”清单,不需要专门的技能,也不需要专门生产或装配机械、仪器或装备,属于微小加工和处理。

结论:虽然最终货物的区域价值成分为46.66%[RVC=(FOB-VNM)÷FOB×100%=(150-80)÷150×100%=46.66%],满足原产地标准“区域价值成分≥40”的要求,但该批香水的加工过程属于微小加工和处理,所以不能获得RCEP项下原产资格。

案例 2:

中国某企业出口高尔夫球杆头(HS编码950639),单价为10美元,原材料为印度原产的高尔夫球杆头毛胚(HS编码950639),原材料单价为4.5美元,经过粗磨、调角、精磨、抛光、电镀、涂装、包装后出口越南。

该批高尔夫球杆头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印度的原产材料。印度为非RCEP成员国,印度产的高尔夫球杆头毛胚属于非原产材料。高尔夫球杆头在RCEP《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的原产地标准为“品目改变或区域价值成分≥40”。

判定思路:

第一步,看属不属于“微小加工和处理”。该批高尔夫球杆头的加工工序为粗磨、调角、精磨、抛光、电镀、涂装、包装,加工工序均列入“微小加工和处理”清单。但经实地核查,这些加工工序需要专业技能,需要大型粗研磨机、精研磨机、抛光机等专业机械和设备才能进行操作,属于精细尖、高附加值加工,不属于RCEP项下规定的“简单”工序,排除微小加工和处理。

第二步,看满不满足“品目改变”。经过加工和处理,高尔夫球杆头的品目9506,相较于为印度原产的高尔夫球杆头毛胚品目9506未发生变化,不符合“品目改变”;

第三步,看满不满足“区域价值成分≥40”。印度为非RCEP成员国,印度产的高尔夫球杆头毛胚属于非原产材料。使用非原产材料的高尔夫球杆头的区域价值成分计算过程为:RVC=(FOB-VNM)÷FOB×100%=(10-4.5)÷10×100%=55%。该批货物满足原产地标准“区域价值成分≥40”的要求。

结论:该货物满足《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中的原产地标准“区域价值成分≥40”要求,已发生实质性改变,可以获得RCEP项下原产资格。

两个关键规则须记牢

1.“一票否决权”优先:查原产资格时,得先看加工是不是 “微小加工”——只要是,直接判定不具备原产资格;只有排除了,才能再看“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这些标准;

2.不是“沾边就废”:如果货物做了能带来实质改变的加工(比如把玻璃做成高精度光学镜片),之后再做个包装(属于微小加工),照样符合原产资格。

本信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并整理,仅作学习之用,在实际操作中需结合最新政策及规定进行动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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