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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9:06:26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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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日本区域经贸合作动向对中国的影响 RCEP生效后,中日两国企业的交易成本近一步降低,有助于推动中日经济关系进一步深化。日本借助RCEP在东亚区域内重构产业链,会对中国产业发展造成影响。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领域,日本与中国的竞争也会更加激烈。 第一,RCEP生效后中日经济关系将持续深化。首先,在货物贸易方面,中日两国均作出关税减让安排,便利海关通关手续,中日两国企业也可以灵活运用原产地规则,提升中日两国间货物贸易自由度,从而推动中日两国的货物贸易关系深入发展。在RCEP生效后,中日两国双向进出口贸易关税税率大幅度下降,有助于降低中日两国企业开展贸易的成本。为此,有利于中国在农产品、纺织品、金属制品等方面的对日出口,而在机电、化工、汽车等零部件的自日本进口也将增长,在推动中日贸易增长的同时,也有助于深化中日两国的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2021年中日贸易总额为3500.4亿美元,同比增长10.2%。从RCEP证书出口目的国看,日本连续6个月排名居首,每月签证金额占比超过90%,说明RCEP的生效对中国对日本的出口拉动效应明显。 其次,在服务贸易方面,中日两国均提高了对外服务贸易开放范围,中日两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空间得到拓展,中日服务贸易规模有望扩大。近年来,中日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数据,中日服务贸易额从2014年4933亿日元迅速增加至2019年的1.8万亿日元,旅游、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增长迅速。RCEP生效背景下,中国提升了日本所关注的金融、环境、房地产、健康、养老等服务领域承诺水平,而日本则提高了计算机、娱乐、旅游等中国所关注的服务业开放水平。随着两国提升对外服务贸易开放程度,双方在节能环保、健康养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潜力再次扩大。 特别是,由于RCEP协议中包括了电子商务协议,可以推动中日两国电子商务服务进一步发展,可推动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加强线上研究和培训活动、促进中日两国信息技术交流等,有助于提升中日两国消费者福利水平。 最后,在投资领域,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逐渐从疫情冲击中恢复。根据日本财务省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额为17.8万亿日元,同比增长4.7%[52]。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海外日本企业实态调查”结果显示,有72.2%的日本企业表示2021年度获得了营业正收益,38.2%的日本企业认为在华经营业务收益情况获得改善,并有40.9%的企业认为需要进一步扩大在华业务水平,同比提升4.3%。在RCEP中,中日均采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提高开放程度。中日两国均大幅度提升了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等领域的投资开放水平,并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透明度与确定性,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多保障。这些措施有利于中日两国企业依据自身经营情况,在RCEP缔约国范围内开展合理的投资布局,从而推动中日两国产业链深度融合。 第二,在RCEP生效后,日本继续推动区域内产业链布局,从而对中国产业发展形成不利影响。由于RCEP协议明确了原产地规则、市场转入、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等贸易条件,降低了成员国间的交易成本,从而润滑区域内跨境生产。日本可以利用RCEP协议中的便利化条款,加快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重构进程,在全球价值链减退背景下,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本土化、近岸化”,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与稳定。在RCEP生效背景下,日本将会调整区域内中低端产业以及高端产业布局,从而对中国产业发展形成影响。 一方面,在低端制造业领域,日本着力在东南亚地区实现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推动部分中国国内生产环节向具备资源禀赋和人口红利的东南亚国家转移。由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具有技术扩散效应,日本企业对于东南亚地区投资的增加,将会提升东南亚地区国家的中低端制造业技术水平,从而提升东南亚国家在服装、玩具、皮革等中低端制造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并形成对中国相关行业的国际竞争。例如,在2020年度日本政府推动日企实现生产多元化措施的作用下,日本住友橡胶公司选择将其橡胶手套工厂从中国转移至马来西亚。2021年度“海外投资日资企业情况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度有36.3%的日企选择在泰国增加轻工业产品的生产,这一比率高于在中国扩大生产的23.6%。这使得中国轻工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另一方面,在中高端制造业领域,RCEP生效后,日本将利用投资贸易等便利化条款,持续重构产业链供应链,在促进关键零部件生产向本土转移的同时,也强化在东南亚地区的关键零部件生产。这些措施会形成“示范效应”,可能阻碍日本高技术企业来华直接投资,弱化其技术扩散效应,不利于中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例如,在2020年的促进制造业企业产业回流日本国内措施的作用下,共有69家半导体、汽车零部件、化工原材料日本企业选择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调整回日本,占申请项目总数的33.9%,其中不乏川崎重工、信越化学、昭和电工等日本知名制造业企业。 此外,2021年3月,日本开展第四次“海外供应链多元化支持事业”活动,用于支持日企在东南亚地区实现产业链供应链的多元化。该政策推动精工爱普生、东邦工业、奔达工业等7家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的日企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迁往印度尼西亚、越南、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由此可知,在中高端制造业领域,日本通过产业政策措施,推动关键零部件生产向本土或东南亚地区转移,可能使得中国高端制造业发展面临压力。 第三,在区域经贸合作领域,日本对中国的规则与战略竞争将持续增强。一方面,在国际经贸规则议题领域,日本将更注重数字经贸、环境等国际经贸新规则的构建。在数字经贸规则领域,日本致力于推动其提出的“自由可信赖数据流通(DFFT)”机制构建,并试图将其纳入WTO框架之中,进而主导数字经贸规则制定。日本计划在第12次WTO部长级会议上提交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提案,日美两国则已在2019年10月签署了双边数字贸易协定,并同意共同推进基于DFFT的数字经贸国际新规则,这对于中国参与数字经贸规则制定形成竞争。DFFT原则禁止对数字产品征税,反对数据本地化要求,确保数据流动、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而RCEP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所设立的例外条件比DFFT更多,限制更加宽松。 由于中日两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在个人隐私保护、政府数据公开、市场准入承诺等数字贸易核心领域议题存在较大分歧。日本积极参与数字经贸规则制定,将不利于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另外,在CPTPP中,包含了RCEP中所没有的环境领域规则,如海洋环境保护、协调贸易与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低碳转型等。RCEP生效后,日本将会增强环境领域的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另一方面,日本持续推动“自由开放的印太”建设,不断扩大其经贸协议覆盖面,深化与东盟地区的经贸合作,加强和印度的科技与经贸合作,不断强化日本对印太各国的影响力。近年来,日本持续在东南亚地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援助,提出“高质量基础设施合作伙伴”倡议,使得中日两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更加明显,如中日两国在对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的高铁项目建设上表现出了激烈争夺的情况。此外,日本深化与印度的合作,部分举措也隐含联合印度削弱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之意,因此,也有可能阻碍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发展和布局。 来源: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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