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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您已进入视窗区5 FTA企业办理证书常见问题答疑汇总第二期 提示:您已离开视窗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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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在长期和企业交流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很多企业在出证认证的一些困惑。为此,认证中心推出“商事认证Q&A”系列,我们将针对高频次问题集中解答。同时我们也会根据企业反馈定期更新问答系列,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企业顺利出海。

本期,我们将解答FTA企业办理证书在申办商品备案与证书时遇到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01

企业申办商品备案时,“原材料零部件”中CIF单价怎么填写?

如果原材料零部件为国产材料,则填写该原材料的国内采购价;如果原材料零部件为进口的材料,则填写进口材料的到岸价;如果进口材料是国内获得的则填写最早确定的非原产材料的实付或应付价格。

02

企业申办商品备案时,“原材料零部件”中价格占总成本比例怎么计算?

(该原材料的单价*该原材料在单位商品中的使用比例)/商品FOB单价。

03

企业申办商品备案时,“原材料零部件”的HS编码怎么填写?

填写6位及以上的HS编码,原材料编码不应与产品的编码相同。

04

企业在申办证书时,收货方能否只填写个人信息,不填写公司信息?

不能,收货方信息需要填写公司名称及地址。

05

企业在申办东盟证书时,企业咨询证书上补发的框能否手动勾选?

不能,系统会根据实际出运日期和申请、签署日期进行判断,如果是正常签发的范围内,则补发的框并不会勾选,如果是在补发的时间范围内,则由系统自动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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