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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14:25:04 -
来源: 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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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背页说明 第 1 栏:注明中国或者毛里求斯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 2 栏:如果已知,注明中国或者毛里求斯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如果未知,填写“***”(三个星号)。 第 3 栏:如果已知,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船舶/飞机/火车/车辆编号以及装货和卸货口岸。如果未知,填写“***”(三个星号)。 第 4 栏:本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及其他可能包括的信息。如果在装运前或者装运时未签发原产地证书,授权机构应当在此注明“补发”。 第 5 栏:注明商品项号。 第 6 栏:如有唛头及编号,则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名称应当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当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三颗星)或者“\”(结束斜线符号)。 第 7 栏:对应当第 6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6 位)。 第 8 栏:对应当第 6 栏中的每种货物,依据下表的指示填写其适用的载于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和附件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相关原产地标准。 第 9 栏:对应第 6 栏每种货物的计量单位,表明其数量。可依照惯例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件数等)来精确地反映数量。 第 10 栏:本栏应当填写发票的编号和日期(包括非缔约方运营商开具的发票)。 第 11 栏:本栏必须由出口商或者生产商填写,填写内容为地点、日期以及出口商或者生产商授权人员的签名。 第 12 栏:本栏必须由授权机构授权人员填写日期并进行签名或者盖章。
![]()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东莞市委员会 联系方式:0769-22113241 0769-22835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