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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4:15:10 -
来源: 本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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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拿大对中国可再生柴油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3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Tidewater Renewable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可再生柴油(Renewable Diese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审查从中国进口的涉案商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2710.19.99.23、2710.19.99.93、2710.19.99.99。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90天内对该案作出初裁。 2.瑞典通报中国出口空调不合格 2025年3月11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焊料中含铅浓度过高,铅会对环境造成风险,不符合《RoHS 2指令》的要求。瑞典通报中国出口空调不合格。警报编号:SR/00926/25。 3.瑞典通报中国出口戒指不合格 2025年3月11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的镉浓度过高,镉对人体健康有害,其在体内积累会损害肾脏和骨骼,并可能致癌,不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瑞典通报中国出口戒指不合格。警报编号:SR/00935/25。 4.德国通报中国出口直发棒不合格 2025年3月11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插头的标记不正确,并且没有安装保险丝,产品可能过热并引起火灾,不符合《低压指令》的要求。德国通报中国出口直发棒不合格。警报编号:SR/00955/25。 5.马耳他通报中国出口一次性电子烟不合格 2025年3月11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含有过多尼古丁液体,尼古丁有剧毒,用户可能意外摄入高剂量的尼古丁从而危及安全,不符合《烟草产品指令》的要求。马耳他通报中国出口一次性电子烟不合格。警报编号:SR/00960/25。 6.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耳环不合格 2025年3月11日,据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官网消息,因产品中含有的镍释放率过高,镍作为一种强致敏剂,存在于与皮肤直接或长时间接触的物品中会引起过敏反应,不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耳环不合格。警报编号:SR/00944/25。 7.波兰通报中国出口花生不合格 2025年3月10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检测出黄曲霉毒素B1含量超标,波兰通报中国出口花生不合格。警报编号2025.1703。 8.美国财政部将4家中国实体和3艘关联船只加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 2025年3月13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0FAC)发布公告,将多家外国实体列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其中包括4家中国香港实体和3艘关联船只。 9.美国作出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反补贴初裁 2025年3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压纤维产品(Thermoformed Molded Fiber Product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广西福斯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税率为6.99%、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5.99%、Shaoneng Group Guangdong Luzhou Paper Mould Packing Products Co., Ltd.因未参与应诉,税率为153.2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6.38%,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3.39%—173.51%。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7月21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823.70.0020和4823.70.0040项下产品。 10.韩国对中国单模光纤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5年3月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2025-3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1)称,应韩国生产商LS 전선 주식회사(参考英文名:LS Cable & System Co., Ltd.)于2025年1月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Single Mode Optical Fiber)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9001.1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三个月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11.韩国对中国热轧不锈钢板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3月7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5-7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厚度不小于4.75毫米且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热轧不锈钢板(Stainless Steel Plate)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思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STX Japan Corporation、Best Win International Co., Ltd.、江苏大庚不锈钢有限公司及上述四家企业的关联企业及其出口商,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21.62%。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19.21.1010、7219.21.1090、7219.21.9000、7219.22.1010、7219.22.1090和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以下:1.热轧卷材;2.热轧不锈钢黑色板材;3.厚度不超过8毫米且宽度超过2000毫米,税号7219.22.1010、7219.22.1090及7219.22.9000项下的产品。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3月17日前向韩国企划财政部提交书面评述意见。 12.印度对中国维生素A棕榈酸酯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3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瑞士和欧盟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Vitamin-A Palmit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为14.95美元/千克、中国其他生产商为20.87美元/千克,瑞士生产商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Limited为0.87美元/千克、瑞士其他生产商为8.2美元/千克,欧盟生产商为11.0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包括浓度1.7MIU/Gm和1.0MIU/Gm所有形态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无论是否经过稳定化处理,不包括用于动物的1.6MIU/Gm的维生素A棕榈酸酯。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62100、29362290、29362800、29369000、29362690和29362990项下的产品。 13.印度决定对中国三氯异氰尿酸征收反倾销税 2025年3月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1/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2月10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Trichloro Isocyanuric Acid, TCCA)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766-986美元/吨、日本为276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910和293369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4.印度对中国不溶性硫磺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3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Insoluble Sulphu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的生产商为307美元/吨,日本生产商Shikoku Chemicals Corporation为259美元/吨、其他生产商为358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和38249900项下的产品。 15.美国ITC发布对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3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健身器材及其子组件(Certain Exercise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419)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初裁(No.9)不予复审,即基于申请方撤回,终止对列名被告中国香港Ciga Pilates, Kowloon, Hong Kong的调查。中国、美国共6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16.美国ITC发布对无源光网络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5年3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无源光网络设备(Certain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Equipment,调查编码:337-TA-1384)作出337部分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4年12月19日作出最终初裁(FID)进行复审,最终初裁认为本案不存在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7,333,511第1、12-14项申诉或美国注册专利号7,558,260第1、3项申诉的行为,具体为不再是合格申请方、不再满足进口、未能证明拥有专利、不满足美国国内经济地位;2024年12月24日,申请方要求复审;2025年1月21日,ITC再次发布建议救济措施;2025年2月10日,大法官支持申请方提出的发布普遍排除令措施。而第三方Xenogenic对此提出反对;ITC决定进行复审。中国共3家企业为列名被告。 17.美国对铝制电线电缆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5年3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电线电缆(Aluminum Wire and Cabl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63.4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33.44%—165.6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18.澳大利亚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作出双反初裁 2025年3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20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Bracke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自2025年3月13日(含)起对中国涉案产品以从价税计征保证金作为临时反倾销税,出口商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95.7%,其他出口商为120.0%;同时,鉴于目前尚未有充分证据支持对中国进口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委员会将继续进行调查。涉案产品为可互换的夹紧螺栓支架,无论是否镀锌,无论是否含螺母和螺栓,包括以下支架:带有细长槽和方孔的轻型悬挂支架,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带有细长槽和方孔的间隔支架,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可调节支架,带细长槽,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全螺纹支架,带细长槽和方孔,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焊接螺母支架,带细长槽和方孔,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326.90.90.60、7318.15.00.51、7318.15.00.52、7318.15.00.56、7318.15.00.57、7318.15.00.58、7318.15.00.59、7318.15.00.60、7318.15.00.62、7318.15.00.63、7318.15.00.64、7318.15.00.65、7318.15.00.66、7318.15.00.68、7318.15.00.69、7318.15.00.70、7318.15.00.71、7318.15.00.90项下的产品以及8302.50.00.21项下的部分产品。 19.澳大利亚对中国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作出双反初裁 2025年3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21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Clip Head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5年3月13日(含)起对中国涉案产品以从价税计征保证金作为临时反倾销税,出口商宁波锋晖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31.5%,其他出口商为76.8%;同时,鉴于目前尚未有充分证据支持对中国进口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委员会将继续进行调查。涉案产品为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镀锌或粉末涂层,直径为12至150 毫米(即0.5英寸至6英寸),带有细长压花和方形孔,用于联锁螺栓和螺母。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6.90.90.60。 20.印度对中国偶氮颜料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3月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偶氮颜料(Azo Pigmen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瑞安宝源化工有限公司为1387美元/吨、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为513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811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41711、32041720和32041731以及部分32041719、32041739、32041740、32041759、32041769和32041790项下的产品。 21.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木质砧板不合格 2025年3月13日,据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官网消息,因产品检测出甲醛迁移量超标,意大利通报中国出口的木质砧板不合格。警报编号2025.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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