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东莞市增资扩产企业购置厂房补贴申报操作指引〉的函》(东投促函〔2022〕31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现场核查和征求部门意见,拟给予2家企业增资扩产购置厂房补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投资促进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26号,市投资促进局项目促进科
联系电话:0769-28331081
东莞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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